2月20号,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为有序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市内A级旅游景区将逐步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年2月21日起,全市A级旅游景区(含生态旅游示范区、度假区)经所在区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后,逐步对外开放。
二、各A级旅游景区必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压实防控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开放营业工作。
三、所有A级旅游景区内除景区所在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指定的定点酒店(宾馆)、农家乐外,其余酒店(宾馆)、农家乐、餐饮、民宿、娱乐等室内场所暂不营业;相关博物馆、纪念馆等暂不开放。
四、收费旅游景区实行实名制购票和游览,封闭式景区入口、开放式景区根据属地联防联控要求设立检测点,实行游客凡进必检。游客须主动出具健康 辑:郭姝艳
校 对:杨依雯
责编:王琳
监 制:王 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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