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面向恢复国际人员往来的阶段性措施,自11月30日起,对与中国(香港,澳门地区除外)之间的商务上有需要的人才等的出入国设置特别模式。在维持现有边境对策的基础上,在追加防疫措施的条件下开通“商务便捷通道”。“商务快捷通道”分为“需隔离通道”和“不需隔离通道”。
快捷通道(不隔离)和隔离14天材料的差异:
1提交誓约书的版本不同
2隔离材料需要一份本邦活动计划书替代滞在预定表
3出行前做72小时核酸检测,并且填写检查申告书在日本入境的时候提交检察官即可.
一.在中国签证申请人提交的资料
1.签证申请书
2.照片1张(长4.5cm×宽3.5cm~4.5cm)
3.护照原件
4.户口簿复印件
户口簿上各栏内容(姓名,婚姻状况,工作单位,职业等)与现状一致.
户口簿须出示原件.
5.暂住证或居住证
户籍在本馆管辖地区范围外的申请人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或居住证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书上各栏内容(姓名,婚姻状况,工作单位,职业等)与现状一致.
暂住证须出示原件.
6.在职证明书
所属的在职证明书等证明职业的材料.
7.所属单位的在职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材料.
8.批准证明复印件
仅限于所属单位为合资企业.
二.邀请单位提交的资料
1.邀请理由书
邀请人一栏中:必须写明证书,团体名称,地址,职务,姓名,联系电话,需必须盖章(如外国人没有盖章的话,必须签名)公司团体的情况,请盖代表印章或公司印章(个人印章不可)
2.邀请人若为日本国政府中央省厅,国家的独立法人的研究机构的课长,大学教授或准教授以上的人,并且为公司邀请时可省略(由企业担保时,保证人应当具有部长,部门长,工厂长以上的资格)
3.滞在预定表或本邦活动计划书(请尽可能详细填写)
三.关于邀请单位的资料
1.以下资料任一项均可(如是国家或地方公共自治体邀请时不需要,国家独立法人的研究机构课长以上邀请时,可用在职证明代替;大学教授或副教授邀请人时,可用“在职证明”代替)
●法人登记本藤本。
●会计四季报(最新版本)上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
●会社,团体概要说明书。
●简介书或宣传手册等可表明邀请公司概要的资料。
四.誓约书
注:
1.邀请单位原则上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自治体等,但是当大学教授或副教授以交流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2.申请人为中国人,且持申请签证时,申请人提交材料中的4~8,邀请单位提交材料的2和4可以省略。
申请资料模板:
申请人名单:
会社团体概要说明书:
身元保证书:
在职证明:
签证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张A4纸):
日方邀请函:
入境日本14天隔离所需契约书模板:
滞在预定表:
不需隔离所需资料模板:
契约书:
国内活动计划书:
检查报告书:
需要具体资料联系方式:
企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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